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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 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日期: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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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D13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有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部分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被冻结存在被司法拍卖、划转的风险。

  2、本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9,082,045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3.60%,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本次回购股份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将影响公司办理注销回购股份的进程,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解除冻结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被冻结的回购股份事宜。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有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55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2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通信等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