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5年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号)核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57,180.00股,发行价格为148.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48,614,102.00元,扣除承销商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4,733,678.48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8,335,059.91元(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8,000,000.00元、律师费4,800,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45,283.02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789,776.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545,363.6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10日止,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9,467,414.6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10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11月置换先期投入69,467,414.6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累计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截至2025年1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36,139,308.78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69,184,576.9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262.83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基于存储芯片的衍生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该事项于2022年7月15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暨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797.73万元用于增加“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投资总额。该事项于2024年9月12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04月0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闪存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EEPROM芯片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银行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有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111.15万元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银行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有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存储芯片的衍生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975.42万元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银行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有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0079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普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普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普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共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成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昌功
2、 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昌功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科举先生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3、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1: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范围与审计工作量参照2025年度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冬路20弄8号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
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还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以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注:
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2.《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简称《监管指引第7号》;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
4.《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简称《公司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5.《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
6.《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简称《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7.《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简称《审核规则》。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至议案3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4至议案33、议案35.00至议案36.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凯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3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银冬路20弄8号5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银冬路20弄8号5层
联系电话:021-60791797
联系人:钱佳美 袁宜璇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