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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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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接C59版)

日期: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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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C60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接C59版)

  九、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股份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及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持有任何库存股份(包括任何持有或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库存股份)。

  十、其他事项

  10.1 企业管治守则及标准守则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全面遵守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1 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本公司以标准守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以及本公司制订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办法》作为董事证券交易的守则和规范。在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定本公司董事于本报告期内均遵守上述守则和规范所规定有关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本公司并无获悉董事不遵守标准守则之事件。

  10.2 审计委员会

  10.2.1 基本情况

  于1999年8月,本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检讨及审查本公司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本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审议独立审计师的聘任及协调相关事宜并检讨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自2025年9月26日起,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更名为“审计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辖下的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5月30日成立,现任成员包括黄龙德先生(委员会主任)、陈亚进先生、黄民先生与孙宝清女士。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任期自2023年5月30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10.2.2 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企业管治守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本报告期内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如下:

  

  10.2.3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本报告期内,因应本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审计委员会按照《关于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公司内控要求和流程对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遴选,具体如下:

  ①2025年3月,审计委员会向公司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②2025年4月,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公司关于本次选聘年度审计师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监督了整个选聘过程。在选聘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选聘报告,未提出质询或其他建议;

  ③2025年第2次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2025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本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与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要求外部审计师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汇报外部审计情况,确保外部审计师能够遵循独立性原则,认真督促大信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2)审阅本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标准等予以了重点关注和充分了解,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均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本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能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讨及审查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的有效性。

  (5)重大事项监督

  督导审计部门组织对本公司有关事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覆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本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本公司2025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工作,不存在违规情形。

  对本公司关联/关连交易事项的审核: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的关联/关连交易进行审阅,对本公司关联/关连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关连交易的审议、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对关联/关连交易相关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关联/关连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本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10.2.4 2025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配合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的开展,包括:

  (1)2026年1月5日,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本公司审计师、董事、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审计师汇报的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对汇报内容无异议。

  (2)2026年3月13日,在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按照相关规定审阅了审计师提交的关于对2025年度审计与关联/关连交易情况的汇报,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3)2026年3月2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10.3 管理合约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之管理或行政工作签订或存在任何合约。

  10.4 与雇员、客户和供应商及其他人士的重要关系

  本集团根据员工的业绩、能力、岗位等因素提供不同的薪酬待遇及符合行业惯例的福利,重视员工职业发展诉求,搭建专业晋升通道及全面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本集团严格挑选供应商,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保障客户权益。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与供应商、客户拥有良好、稳定的业务关系。同时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在经济交往中,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十一、重要事项

  11.1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本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2 本公司不存在退市风险或终止上市情形。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63,234,411.77元。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25,790,9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31,605,927.0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人民币650,316,379.60元)总额1,381,922,306.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6.3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利润分配事宜。

  《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白云山”)就 2025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本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2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4,711,699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下同),增加股本334,711,699.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1,625,790,949.00元。截至2016年8月11日止,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4,711,699股,每股发行价格23.56元,募集资金总额7,885,807,628.4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2,361,10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63,446,528.33元。其中新增股本334,711,699元,增加资本公积7,528,734,829.33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6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1,380.7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66,170.29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定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锦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沙面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沙面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杨箕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杨箕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设立了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6年8月29日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下属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兴药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以下简称“何济公药厂”)分别在光大银行杨箕支行、广发银行沙面支行、广发银行沙面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1月24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白云山制药总厂”)、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厂(以下简称“化学制药厂”)和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汉方”)分别于2018年7月12日、2018年9月25日和2019年8月20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芝林药业”)于2019年9月11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于2020年1月将“渠道建设与品牌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原光大银行杨箕支行变更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并于2020年2月25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拜迪”)、明兴药业和采芝林药业于2020年5月7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总院”)于 2021年8月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与华泰联合证券、公司、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公司已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4日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5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80.76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6,170.29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产生的效益体现在本公司的整体效益中,该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至2016年12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238.2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17年1月3日出具信会师报【2017】第ZC10002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1,238.2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工作已于2017年2月9日完成。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551.86万元、“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341.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本公司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4日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1,975.8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至此,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0.8亿元、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的募集资金10亿元的用途变更为收购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王老吉”系列商标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编号为2018-095和2018-098的公告,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编号为2019-024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之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38,428.87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的募集资金10,472.5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金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编号为2020-075和2020-076的公告,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编号为2020-088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公司已将原何济公易地改造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按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将变更资金划转至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之研发投入中的11,842.90万元变更至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38,400.00万元变更至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2日、编号为2021-046和2021-048的公告,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编号为2021-063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除上述外,本公司未有其他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分别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7日、编号为2018-095和2018-096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11日、编号为2019-099和2019-101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生产基地一期之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实施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编号为2020-075和2020-076的公告)。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大南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编号为2022-051和2022-053的公告)。

  除上述外,本公司未有其他延期募投项目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白云山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白云山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明兴药业易地改造项目、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完工但尚未完全达产,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王老吉大健康南沙基地(一期)项目已完工处于项目运营期内。前述4个项目均处于投资回报期内,各募投项目产生的税后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运算得出。何济公药厂易地改造项目已终止,变更投向广药白云山化学制药(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本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2025年,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由董事会进行全面监督,协同辖下专门委员会共同决策;2026年,公司继续积极筹划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下增加ESG治理相关职能的事宜,由专门委员会作为可持续发展相关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半年度对ESG指标数据进行定期统计;常态化开展相关信息记录、审核及上报工作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ESG信息管理手册》《ESG指标体系工具》,公司已草拟《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工作管理办法》并计划审核后发布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本公司及子公司(合称“本集团”)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及增加融资成本议价空间,同时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本集团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6,411,600万元,以及港币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集团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本集团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实际签约并使用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6-014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0日以书面及电邮方式发出,于2026年3月20日上午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黎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孙宝清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长李小军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及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6年3月20日、编号为2026-015的公告)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2,983,113,594.80元,以本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55,028,771.93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5,502,877.19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524,341,276.23元,扣减2024年度及2025年中期的现金红利合共人民币1,300,632,759.20元后,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263,234,411.77元。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1,625,790,94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31,605,927.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权益分派,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公司2026年年度经营目标及年度预算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6、本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7、本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8、关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8.1、关于董事长李小军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董事长李小军先生在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领取薪酬,故其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为人民币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执行董事李小军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8.2、关于副董事长陈杰辉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副董事长陈杰辉先生在控股股东——广药集团领取薪酬,故其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为人民币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执行董事陈杰辉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8.3、关于执行董事程洪进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执行董事程洪进先生在控股股东——广药集团领取薪酬,故其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为人民币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执行董事程洪进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8.4、关于执行董事唐和平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执行董事唐和平先生在控股股东——广药集团领取薪酬,故其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为人民币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执行董事唐和平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8.5、关于执行董事黎洪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执行董事黎洪先生同时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其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50,000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自本公司所领取的薪酬、福利及往年年薪清算额等,具体薪酬核定还须按照《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调整。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本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预计至2026年6月届满,故其薪酬还需结合实际任职期间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执行董事黎洪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8.6、关于原副董事长程宁女士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原副董事长程宁女士(于2026年3月6日辞任)原在控股股东——广药集团领取薪酬,故其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为人民币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8.7、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为人民币150,000元(含税)。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本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预计至2026年6月届满,故其薪酬还需结合实际任职期间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8.8、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民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民先生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为人民币150,000元(含税)。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本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预计至2026年6月届满,故其薪酬还需结合实际任职期间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民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8.9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为人民币150,000元(含税)。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本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预计至2026年6月届满,故其薪酬还需结合实际任职期间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8.10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孙宝清女士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孙宝清女士在本公司领取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为人民币150,000元(含税)。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本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预计至2026年6月届满,故其薪酬还需结合实际任职期间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孙宝清女士就该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9、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6年3月20日、编号为2026-017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关于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内部资金调剂业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经本公司批准的子公司之间开展内部资金调剂业务,业务涵盖的范围有:内部借款、统借统还借款、银行委托借款、银行委托贷款等。内部资金调剂业务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内部资金调剂业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1、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内容详见公司日期为2026年3月20日、编号为2026-016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2、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3、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对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联(连)交易的监控与管理的规定》相关条款的议案(全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以上第1项、第2项、第4项、第8项和第9项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