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13.2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812,4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146,067,600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898,928.00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0,898,928.00元,未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1.27%。
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具体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1、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二、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公司代码:603048 公司简称:浙江黎明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224,732.00元(含税)。
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15.6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13.2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067,6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0,898,928.00元(含税),约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1.27%。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0,898,928.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31.2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0,898,928.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1.27%。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汽车产业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下保持强劲发展势头。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3400万辆,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市场稳健增长,作为汽车消费的核心组成部分,有效拉动汽车市场的整体增长;商用车市场回暖向好,产销实现10%以上增长,回归400万辆以上;新动能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产销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50%,成为我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对外贸易呈现出较强韧性,汽车出口超700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达261.5万辆,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
2026年,我国经济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坚持内需主导。国家有关部委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紧抓时间窗口,主动靠前发力,“两新”政策已于2025年底发布,政策平稳有序衔接。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加快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十五五”时期培育绿色消费新增长点。随着系列政策落地实施,将有利于坚定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汽车消费。2026年,中国汽车产业将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整体市场保持稳健运行。
(一)主营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产品种类众多,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精锻件(包括气门桥、气门弹簧上座、摇臂球头/球窝、火花塞喷油器隔套等)、装配件(包括活塞冷却喷嘴等)、冲压件(包括气门锁片、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碗形塞、气门弹簧下座等)及其他件4个大类,涵盖8大产品类型,分别涉及通用精密零部件、活塞冷却喷嘴、阀类零部件、辅助制动系统、电驱动系统、智能悬架系统等,可广泛运用于传统燃油车型、混动车型及纯电动车型,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拥有丰富的配套经验和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作为一级供应商向客户提供配套产品,依托于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品质,公司各主要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与客户深度绑定。
未来伴随着募投项目的落地,公司将以优势化的精密成型零部件和喷嘴零部件为基础,快速推动缸内制动、电磁阀、精密冲裁、电驱系统及智能悬架系统相关零部件等品类的多元化协同发展,力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稳步转型,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分析
1、汽车行业整体稳步增长,公司营收再创新高
2025年,国内汽车行业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453.1万辆和3,440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在此大环境下,依靠良好的前期项目储备和报告期内商务渠道的大力开拓,公司营业收入达到7.27亿元,同比增长12.75%,再创历史新高。
2、持续提升产品单车价值,为高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经过数年研发投入及产品布局,报告期内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多个新事业部实现量产突破,相关产品的最高单车价值由几十元上升至上千元,最高开票单价达到近3,000元。这不仅体现公司多元化布局的战略初见成效,更是彰显了公司扎实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3、大力开拓市场,新增3.2亿定点项目
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依靠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品质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报告期内共获得近百家客户的项目定点400余个,项目类别涵盖核心优势产品、创新研发产品及新兴事业部产品等,项目量产时间自2025年至2028年不等,预计最大年销售额累计近3.2亿元。新项目的定点不仅为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也是公司在专精细分领域技术、市场优势的良好体现。(提请投资者注意:新项目的量产时间及生命周期并非完全重合,行业内产品的生命周期大致在5-6年左右,量产的爬坡也是逐步实现的,故上述预计的销售额累计仅为各产品最大预计销售额的简单加计,并不一定在固定的某一会计年度内集中实现,亦不代表公司的收入/盈利预测。且客户定点项目存在理论上的不确定性,具体销售额也将随市场行情有所变动甚至变更,敬请注意相关风险)
4、坚持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自主研发,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达到4,250.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59%。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未来这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将成为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动力之一。
公司管理层相信,在既定战略方针的引导下,公司未来能迅速提升营收规模和盈利能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黎明”)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
公司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理财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6年度综合授信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已取得的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授信期限自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7年4月1日止。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各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综合授信范围内提供相应担保,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的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要,上述担保系为下属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1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项及部分长期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以下类别及方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基于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545,222.35元。
2、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针对部分闲置机器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872,203.10元,针对部分存在诉讼纠纷的机器设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45,10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312,353.02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1,312,353.02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俞黎明先生主持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华林先生、宋寒斌先生和姚栋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46,067,600股测算,预计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0,898,928.00元(含税), 约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1.27%。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1、中期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分红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0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关联董事俞黎明、郑晓敏、俞振寰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 公司2025年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情况真实、准确,已充分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较为合理。上述薪酬的考核和发放,亦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
独立董事华林、宋寒斌、姚栋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对全体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
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4月10日 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会议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6年4月10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 89 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冠羽
电话: 0580-2921120
传真: 0580-2820008
邮箱: lmim@zhejiangliming.com
邮政编码: 316000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