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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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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日期: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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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C39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R1、R2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R1、R2型理财产品等)。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R1、R2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R1、R2型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处理,具体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7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金融资产、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对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37,921,917.52元(包含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1,543,453.77元,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621,536.2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3,621,536.2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 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综上,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1,543,453.77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7,921,917.52元(包含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37,921,917.52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董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389,860.9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0,310,320.1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结合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结合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融资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担保条件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 担保的基本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2026年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在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融资等过程中需要担保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不收取其担保费用,也不要求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额度为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等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三、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就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贷款计划及担保总额仅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贷款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贷款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协议的具体内容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22.02%、14.04%,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悦康药业”)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文),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3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488.45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751.5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9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本报告期末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21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320.49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5,664.99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5,200.00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5,618.77万元);(2)2022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403.34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9,989.80万元);(3)2023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1,794.62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300.00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711.12万元);(4)2024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927.48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21.60万元);(5)2025年,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729.7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0,840.67万元(含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5,200.00万元、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7,441.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3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502.5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6,411.59万元,差异1.86万元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销户时将余额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公司已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50880043541600715),将原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庆街支行(账号:0200098019100013192)的超募资金及其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新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隆庆街支行0200098019100013192账户已完成销户。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三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以管理募投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剂高端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将原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4354160044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400200638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4343467)中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分别转入新设立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新募集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三个原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以上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含5.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余额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842.78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等相关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1、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10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8,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未满足付款条件的合同已全部结清,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小核酸药物小试及中试平台”17,441.29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 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后续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工厂及绿色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其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316.55万元。

  2、其他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变更及结项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创新药研发项目”、“固体制剂和小容量水针制剂高端生产线建设项目”、“原料药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25,000.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核酸药物及mRNA疫苗研发项目”,剩余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综合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结合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终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新设的“新药研发项目”。该“新药研发项目”具体包括多肽药物、小核酸药物和mRNA疫苗三个研发方向,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8,5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303.8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悦康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悦康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公司是否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注:上述“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公司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所致。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基于此,最近12个月内(2025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为前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处理,具体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