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控股股东王进军先生、董事兼副总裁程刚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白琼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147,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545%)。由于个人资金需求,王进军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2,5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5,0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00%),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57,6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3.00%)。
公司董事、副总裁程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白琼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96,000股、117,6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22%、0.0313%,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000股、29,400股,即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131%、0.0078%。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董事、副总裁程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白琼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主体:王进军先生、程刚先生、白琼女士。
2、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 股份来源:王进军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程刚先生、白琼女士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4、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进行。
5、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7、 减持数量及比例:
8、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申请减持计划的股东王进军先生、程刚先生、白琼女士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1)关于股权激励授予时的承诺: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关于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减持相关规则,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
四、备查文件
王进军先生、程刚先生、白琼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