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0日
至2026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还将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说明。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 证券事务部。
2、邮编:100176
3、电话:010-87925985
4、电子邮箱:irm@youcareyk.com
5、联系人:悦康药业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9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0:00-11: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至3月2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m@youcarey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1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0:00-11:00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于伟仕
总经理:于飞
董事、副总经理:宋更申
董事会秘书:郝孟阳
财务总监:刘燕
独立董事:于谦龙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至3月2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youcarey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7925985
邮箱:irm@youcarey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容诚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顺石油、江河集团、瑞玛精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理达,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电科数字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思敏,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童,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博世科、莱斯信息、恒鑫生活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理达及李思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70.00万元,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30.00万。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