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桥控股”)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209,973,75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8.93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13,801,24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8,757.0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3-0001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3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费用(包含增值税589,245.28元)后的金额。
注2: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包含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589,245.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11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子公司邹平宏硕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邹平宏硕”)、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含现金管理部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年度,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本金)为34,998.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自2023年以来,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国内铝加工行业终端需求新订单恢复较为缓慢,下游需求表现不及预期,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的速度有所放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开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3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根据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视同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一直存续,追溯调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024,564,313.15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25,190,129.9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25,190,129.90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公司成功完成对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的收购与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业务布局、增强了核心竞争力。为回馈广大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预期和充足信心,公司决定实施本次重组后的特别分红暨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31,118,20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57,779,550.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
本次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3年度、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后金额。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0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管理情况、个人履职、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公司的激励机制获取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机制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由公司从其月薪中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下属公司
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为新募投项目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和新设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等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9,973,75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8.9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801,24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8,757.05元。前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并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3-0001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邹平宏硕铝业有限公司,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为55,033.91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等。截至2026年3月19日,原募投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原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暂缓实施原募投项目,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市场环境变化:受全球经济波动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铝深加工行业销售加工费持续下行,原募投项目预期收益面临较大不确定性;(2)战略调整需要:需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整体战略规划统筹资源配置;(3)投资回报考量:经重新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是否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方案
公司拟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原募投项目“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57,604.9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用途变更为实施募投项目“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
公司拟为“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新设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上述募集资金转入新设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四、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募投项目“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财务测算
根据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实现预期假设的情况下,新募投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6.61%高于原募投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07%),各项关键财务指标稳健,项目实施具备经济可行性。投资效益显著优于原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投资价值。
(三)项目必要性及合理性
1、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原募投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若强行实施可能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无法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投资效益显著,能够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契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新募投项目采用先进的600kA电解铝生产技术,全部使用水电,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契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3、具备充分的技术和产能基础
新募投项目为产能置换项目,已取得云南省工信厅、山东省工信厅的公示文件,产能来源清晰合规。项目采用NEUI600kA先进电解槽技术,技术成熟可靠,具备充分的实施条件。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未来投资回报预期,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以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的基本情况
(一)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的情况说明
新募投项目“云南电解铝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云南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宏桥”)的全资子公司云南宏合。为保障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使用57,604.94万元募集资金向云南宏桥提供无息借款,同时云南宏桥拟使用前述募集资金向云南宏合实缴出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
(二)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云南宏桥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2MA6P68929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干河乡碧云村
法定代表人:高树华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3日
营业期限:2019年10月23日至2049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铝矿砂(铝矾土)销售;铝锭、铝板、铝箔、铝带、铝制品、铝型材和氧化铝的加工及销售;货物或者技术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云南宏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2、云南宏合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27MA6Q9D831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产业园区绿色新材料制造片区
法定代表人:焦玉树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7日
营业期限:2021年4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铝矿砂(铝矾土)贸易;铝锭、铝板、铝箔、铝带、铝制品、铝型材和氧化铝的加工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云南宏桥持股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云南宏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三)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云南宏合是公司全资孙公司云南宏桥的全资子公司,且云南宏桥和云南宏合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均良好、履约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七、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云南宏桥、云南宏合拟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分别与保荐人、新设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等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结合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事项,其中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事项已经董事会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等事项已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等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全资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和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南侧12号
3、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7日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南侧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此外,在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案时,会议还将听取孙楠先生、刘剑文先生、胡毅先生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4月8日9:30-16:30
(二)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或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市场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南侧12号
邮政编码:256200
联系电话:0543-4166066
传真:0543-4166066
联系人:肖萧
邮箱:stock@hontron.com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9”,投票简称为“宏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5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2021)京74民初111号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2023)苏05民初1736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2025)藏01民初11、12号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龙阳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2026年度,信永中和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为4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为2026年度新增业务,财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6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8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号召,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围绕聚焦主业、培育新质生产力、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12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从单一铝深加工企业转型成为一家集氧化铝、电解铝、铝深加工全产业链于一体的特大型综合性铝产品生产企业。目前,公司业务涵盖了氧化铝、电解铝、铝深加工的铝产品全产业链。
公司秉持以资源和市场为导向的战略规划,凭借稳定的电解铝供应能力、优质的产品品质,吸引了下游铝加工企业集聚,逐步形成山东和云南地区的大型铝产业生产基地,实现了铝水不落地直接转化再生产及全国范围内市场覆盖的供应模式,形成了全产业链高度协同优势和区域集聚协同效应等良性循环,显著提升了抗风险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核心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稳定经营状态,依托全产业链一体化、区域集聚协同化的优势,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产品结构,进一步巩固及强化市场竞争力,不断争创更优经营业绩。
二、 坚持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重视生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拥有多项专利并具备多项世界领先技术,涵盖工艺优化、能耗降低、环保减排等多个领域。公司研发并建成了全球首条产业化运行的600kA特大型电解铝生产线,荣获2016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通过技术创新,公司成为行业内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电解铝企业,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优于生态环境部制定的超低排放标准,确立了在绿色环保领域的领先地位。2023年,公司“铝电解一体化铜炭复合阴极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获得有色金属协会认证及山东好成果等奖项。
公司通过实施一系列项目改造,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智能化水平和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电解铝方面,公司2016年、2019年、2020年被国家工信部评为电解铝行业唯一的能效领跑者,下属电解铝智能工厂项目入选国家工信部卓越级智能工厂(第一批)项目公示名单;氧化铝方面,公司入选2023年氧化铝行业能效领跑者、2024年、2025年省级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公司铝生产基地也因其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方面的实践,被评选为2024年度“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此外,公司的智慧铝电解智能制造工厂也荣登工信部发布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通过将绿色制造与智能技术相结合,公司实现了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产业链的全方位升级,2023年2月,公司的铝加工工厂被工信部列入绿色制造名单,成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标志着公司在绿色低碳发展和高质量制造方面取得了双重突破。
未来,公司将积极投入铝产业链各环节的技术研发和改进,系统推进技术创新、工艺优化改进,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价值创造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 践行“双碳”目标,引领绿色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公司充分利用云南省丰富的水电、新能源资源,截至目前,已在云南投产约217.6万吨电解铝产能,并计划进一步转移产能,加快绿色低碳化进程。在云南领建的绿色铝创新产业园,涵盖了从电解铝到铝深加工的全产业链,坚持生态环保原则,采用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并逐步构建以水电和光伏为主要能源的绿色运营模式,目标是成为以绿色铝产品为主的产业领导者。
再生铝作为铝产业链延伸发展的重要一环,以其良好的循环利用性、显著优势和经济环保性成为铝工业发展中的重点、亮点,作为滨州当地铝产业“延链”“补链”重要环节,公司规划的废铝再生项目已建成投产,建成了铝水不落地直接生产铝板带箔产品,用自身产生废铝和市场回收废铝进行再生铝生产的完整循环经济产业链,从原材料端降低成本,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绿色低碳为重要驱动力,积极开发生产技术和工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不断完善绿色产业布局,力争构建与优化绿色铝一体化产业生态,实现电解铝生产的绿色低碳转型。
四、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分工协作,有效制衡,各司其职,协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持续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推动可持续发展体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发挥公司治理效能,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五、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一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披露原则和高质量信息披露理念,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内容,持续优化沟通机制和沟通方式,进一步丰富交流形式,拓宽沟通渠道,通过股东会、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持续、深入、有效沟通,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六、 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随着公司在产品品类、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人才储备等方面全方位提升,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将实现显著增长,总资产及收入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幅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在兼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将高度重视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充分运用现金分红等措施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的红利,稳定市场,提振信心。未来,公司将结合资本开支、资产负债情况、业务布局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分红比例,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为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战略,公司将聚焦主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入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道路,不断巩固公司治理基础,强化规范运作水平,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将始终致力于积极回报投资者,持续提升整体投资价值。
本行动方案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前瞻性表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6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购买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子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其他相关事项,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桥铝电”)等九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70号),标的公司股权于2025年12月31日过户至公司,公司新增股份于2026年1月13日上市。
二、资产减值补偿承诺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900号),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75宗土地(以下统称“标的测试资产”),评估值为747,017.22万元。根据本次重组方案,魏桥铝电签署了《关于本次交易减值补偿的承诺函》,同意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为减值补偿期间,公司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前述标的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前述标的测试资产存在期末减值额,魏桥铝电将对公司进行补偿。
三、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财报为目的涉及的合并范围内16家全资子公司75宗土地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2026]德铭评字第016号),对上述标的测试资产采用市场法进行了评估。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标的测试资产的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亿玖仟壹佰壹拾玖万壹仟陆佰元整(?779,119.16万元),高于本次重组中标的测试资产的评估值,即上述标的测试资产未发生减值,魏桥铝电未触及补偿义务,其无需向公司补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已编制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聘请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测试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根据相关评估报告和审核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测试资产未发生减值。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财报为目的涉及的合并范围内16家全资子公司75宗土地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