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3.本次公告为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根据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100万元至-6,4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40,000万元至44,000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相关工作正在进行,相关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15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根据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之规定,为方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进度,现公司将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项目组自进驻公司现场审计工作以来,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项目组成员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利安达已持续执行了审计函证、现场盘点和底稿资料收集等审计程序,目前正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底稿资料进行汇总及分析,并已提交其质量控制部门复核。后续利安达将根据复核意见,持续完善相关审计程序和底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与利安达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鉴于利安达审计和质控复核程序尚未最终完结,最终2025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其他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100万元至-6,4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40,000万元至44,000万元,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