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日期:03-21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10
股东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建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由184,664,273股减少至154,953,273股,持股比例降至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新建源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国新建源基金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711,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958705%下降至4.99999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情况
本次减持后,国新建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54,953,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国新建源基金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7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注:上述合计数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情况
1、国新建源基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
2、国新建源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案文件
1、国新建源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