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甘国庆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3人,代表股份608,807,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00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1人,代表股份8,806,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2人,代表股份8,807,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1人,代表股份8,806,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705,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1%;反对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8%;弃权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05,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1%;反对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8%;弃权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1%。
关联方回避表决情况:与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8,73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3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02%;反对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5%;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8,725,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25,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6%;反对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2%;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80,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反对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80,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14%;反对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1%;弃权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