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李鼎先生(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135,040,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6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7,343,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37,697,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9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股份4,197,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4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人,代表股份3,552,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4%。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以下两项子议案,经对各子议案逐项进行审议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提案1.01 非独立董事胡瀚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93,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0,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
提案1.02 非独立董事洪波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572,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9,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何雪梅律师、杨莎莎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选举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董事完成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会议审议,胡瀚阳先生、洪波先生(各自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剩余董事空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实际经营情况适时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
二、选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经会议审议同意,选举胡瀚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其将同步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各项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胡瀚阳先生: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硕士学历。现任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叶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黄河三角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此前曾任山东高速(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颐软件(832327)董事长。目前兼任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东方电子(000682)、山高望岳(烟台)私募基金有限公司、上海碳生万物科技有限公司、北辰机电(835020)、新加坡Neon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瀚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洪波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招商永隆银行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行长,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行长,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现任YR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长。
截至目前,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董事长职务的YR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系胡瀚阳先生参股的关联企业;洪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经全体董事一致审议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已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现场口头告知、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总经理李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要求,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胡瀚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其将同步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选举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三、备查文件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