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公司法人,去年正式退休,今年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法人时却被拒绝。”近日,南昌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江西赣仲外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仲外贸公司)法人章增礼向本栏目求助,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出解决之道。 章增礼称,他于2017年9月担任赣仲外贸公司法人。2016年,该公司在一项外贸业务中获得数百万元的出口退税款。然而,2019年,公司接到南昌市红谷滩区税务局通知,要求公司返还这笔税款。 “那项业务当时是合规经营,也有发票、报关单等票据。后来政策调整了,但公司将这笔钱第一时间就打给了下游生产商,导致无法返还给税务部门。”章增礼说,公司这些年也被其他企业拖欠了上亿元,很多都是赢了诉讼却拿不到执行款。“公司如果有钱,肯定会积极返还欠税。” 去年5月,章增礼正式退休,赣仲外贸公司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法人时,被市场监管部门系统予以驳回,并提示:接红谷滩区税务局协助函,该企业存在欠税行为,请办理变更、注销等相关业务时审慎审核。 为此,记者联系了系统留下的电话,工作人员回复,只要企业有警示信息,就不能通过变更申请。市场监管系统和税务部门系统是相关联的,税务部门发出了警示信息,市场监管这边系统也会弹出来。“要想消除警示信息,企业就要和税务部门沟通。消除警示信息后,我们才会通过变更申请。”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红谷滩区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他解释,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赣仲外贸公司存在一笔上千万元的欠税(600余万元税款和400余万元滞纳金),一直没有处理,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法人均未与税务部门主动对接。“这种情况下变更法人,有金蝉脱壳的嫌疑,可能影响国家追缴欠税。他们要向我们说清楚公司资产、资金流向等情况,履行正常程序后,我们会酌情考虑通过变更申请。” 公司经营状况是否与法人变更存在关联?公司欠税的情况下,是否永远都不能变更法人?对于记者的提问,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也没有这种说法”,随后强调该公司法人应该尽快向税务部门报告。 对于上述工作人员的解释,章增礼并不认同:“红谷滩区税务局前几年就约谈了公司,我和同事去了好多趟,当面向该局负责人汇报,并根据要求提供了相关经营资料。公司还承诺,一旦拿回了诉讼执行款,会立即还清欠税。” 4月8日,章增礼与南昌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再次前往红谷滩区税务局。一番沟通后,得到的答复为“不能给你们变更,除非得到上级通知。”对此,章增礼表示,目前公司已选定一名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接替法人。“如果变更申请迟迟不通过,不仅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更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最终不利于欠税的返还。” 对于该问题,记者向法律人士咨询获悉,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法人的变更并不会改变公司的法律主体资格。因此,公司在原法人任期内产生的欠税,其清偿责任仍由公司本身承担,不会因法人的更换而转移或消灭。法律未禁止欠税公司变更法人,变更登记本身也不直接以清税为前提,因欠税拒绝变更法人属于过度限制。 本报全媒体记者 陈璋 邮箱:65204228@qq.com 电话:0791-86847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