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李哲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免去徐清华(女)、段亦枫(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3.任命胡玉恒(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4.免去董芳兴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