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照护人才根基 提升照护服务质量?
日期:03-23
“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彰显出党中央对做好老龄工作的决心和方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提升照护服务质量,是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幸福感的关键。促进照护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照护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已成为我省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的重要任务。 多策并举破除专业人才短缺难题。其一,全面开展引才。开展“照护人才振兴计划”,对从业者给予入职补贴,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急需紧缺职业目录,在落户等方面提供支持。建立区域人才调配机制,支持城市优秀护理员采取轮岗的方式到农村工作。其二,拓宽职业发展空间。构建“护理员—组长—主管—管理者”的职业发展路径,制定与之匹配的薪酬等级。设置初级至特级护理师职称序列,贯通职业资格与职称晋升。将优秀护理员纳入省级评优范围。其三,加强多元化培养途径。支持江西中医药大学、南昌医学院等院校开设养老护理本科专业,试行开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推广“江西省民政学校+养老机构”的校企合作模式,建设区域性实训基地,推广现代学徒制与“订单班”培养。其四,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护理员信息库,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医院护士向养老机构流动,探索建立“医养结合人才双聘制”。鼓励支持退休医护人员在养老服务领域再就业,建立区域间人才协作共享机制。 系统化提升职业吸引力。其一,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建立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发布机制,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根据失能老人等级等,对服务失能老人的护理员发放特殊岗位津贴。督促养老机构为护理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将其作为机构评定及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其二,全面改善工作环境。规范建设养老机构,一般要求配齐助浴床、移位机等减压设备。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对放弃休假的护理员适当予以补偿。建设“护理员驿站”,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其三,增强社会认同与职业荣誉感。大力宣传护理员职业,提高社会认可度。组织开展优秀护理员评选表彰活动,对优秀护理员予以物质奖励和精神表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生活困难护理员关爱基金。其四,完善福利保障体系。为护理员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开设心理健康服务热线。为护理员购买意外伤害及职业伤害保险,加强护理员的职业风险保障。 切实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其一,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构建初、中、高级分级培训体系,内容要紧扣一线实际,强化失智照护、压疮预防与控制、康复护理等实操技能。规范培训考核,把考核结果与护理员薪酬待遇、职称晋升挂钩。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其二,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大力推行理论教学、实操训练、岗位实习“三合一”教学模式,加大实操训练比重。开展“订单式”培训,精准对接养老机构实际需求。运用虚拟现实等技术进行模拟训练,兼顾实效与安全。搭建线上学习平台,开发系列“微课”和短视频,方便护理员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其三,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培训需求调研机制,精准对接护理员培训需求。建立包括高校教师、临床专家、优秀护理员等多个群体的培训师资库,提高培训的专业化水平。将培训合格率纳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指标体系,设定护理员年度最低培训学时。建立培训效果跟踪机制,持续跟踪参训人员岗位工作状况。其四,推进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建设省级养老护理培训资源平台,共享优质课程、师资等培训资源。积极引导培训机构与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开发符合实际需要的实用课程及教材。 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其一,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尽快在全省推广。建立以失能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并将结果与政府补助挂钩。优化财政投入方向,从“补床位”转为“补服务”“补人力”,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其二,强化科技支撑。推广运用智慧养老相关应用,充分发挥智能终端和照护知识库系统优势,提高养老护理员信息科技应用能力。其三,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的政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协会标准制定及行业自律作用。其四,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快制修订地方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建立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和以质量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实施督导。 □ 童玉林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