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德安县聂桥镇综治中心的联合调解室,说起去年底的那起工伤事故纠纷,该县塘山乡村民邹某家属脸上满是笑容:“没想到僵持这么久的工伤事故赔偿,通过‘庭所共建’模式这么快就圆满解决了,既讲法理又顾情理,我们心服口服!” 这舒心的笑容背后,是德安县以“庭所共建”模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生动实践。德安县立足基层治理实际,打破部门壁垒、整合治理资源,创新构建“庭所共建”模式,将法治力量下沉到矛盾纠纷化解一线,以共建共治共享筑牢基层平安防线。 为推动治理资源从“散”到“合”的深度变革,德安县将13个乡镇综治中心、3个基层法庭、8个派出所、13个司法所全面纳入“庭所共建”范畴,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共建单元,组建32个联合调解室,实现乡镇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化解纠纷。 “调解队伍涵盖乡镇综治专干、民警、法官、律师等,遇到‘疑难杂症’大家就聚到一起商量解决。”丰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朱杰告诉记者,各方优势的互补,彻底改变了以往各管一摊的尴尬局面。 “过去交通不便,这条路是几个小组一起修的,五组和十组出力最多,按组平均分不公平。”“那就按实际路线长度核算,这样最公道。”……此前,昌九高速“四改八”工程补征丰林镇乌石村土地,431万元补偿款发放工作因道路权属争议陷入僵局,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丰林镇综治中心知晓情况后,立即启动“庭所共建”,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庭工作人员组成调解组,实地勘测边界、调取历史档案,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完成司法确认,让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 为提升解纷质效,德安县先后出台“庭所共建”实施方案、警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等,构建起分类牵头、多方联动、司法赋能、渠道多元的解纷体系。按照“谁受理、谁牵头”原则,重大复杂纠纷由综治中心(司法所)牵头,诉前纠纷由基层法庭牵头,治安类纠纷由派出所牵头,配合单位关口前移、及时介入。创新建立调裁一体团队,形成“调解+司法确认”的完整闭环,保障当事人权益。 “庭所共建”的持续见效,离不开健全机制的坚实保障。德安县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月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平安建设及矛盾纠纷调处情况,部署后续工作;警诉调对接工作制度明确基层法庭、派出所要配备联络员和调解员,实现重大疑难纠纷提前介入、联合调处;定期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各项机制环环相扣,让“庭所共建”从物理空间的整合走向工作机制的深度融合。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我们将坚持以‘庭所共建’为抓手,整合治理资源、健全治理机制、创新治理方式,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德安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全媒体记者 周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