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潘东军辞去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何刚、易小明、董晓健辞去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