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严厉打击新型非法狩猎犯罪活动
日期:12-23
近日,鄱阳县人民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审结上饶市首例利用无人机非法狩猎刑事案件,以“缓刑+生态修复+没收犯罪工具”的组合判决,精准打击新型环境资源犯罪,为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司法屏障。 据了解,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被告人程某在网络平台购得捕兽网、“牙签”(带金属套管的菱面弓箭)及无人机,借助无人机自带的热成像技术精准锁定野生动物踪迹,随后远程投放“牙签”坠箭或抛投捕兽网,在鄱阳县凰岗镇观前村等区域猎杀野生动物。经核查,被告人程某累计非法狩猎21只野生动物,涵盖环颈雉、华南兔、斑嘴鸭等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其中部分野生动物被其出售牟利。 “这种新型狩猎手段突破了传统徒步狩猎的空间局限,不仅危害范围更广、杀伤力更强,还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造成的破坏更为严重。”承办法官介绍道。考虑到被告人程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等悔罪表现,法庭秉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被告人程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没收其用于作案的改装无人机等全部犯罪工具。这一判决既彰显了法律对新型生态犯罪的严惩态度,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曹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