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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西日报

以诚信筑牢数据生命线 以法治赋能统计现代化

日期: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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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视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完成了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重大修改。此次修改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固化为法律规范,把实践中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为新时代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当前,我省正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统计数据作为反映经济社会运行的“晴雨表”、评价发展成效的“度量衡”、科学决策部署的“参谋部”,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全省发展大局。全省统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深化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以统计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时代意蕴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统计法的每次修改,都是对时代发展需求的精准回应,对统计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新修改统计法立足新时代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一系列重大创新,彰显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实践导向,必须从政治高度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  统计法修改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明确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计法治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统计行为、保障数据质量的关键支撑。此次修改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写入法律条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具体法律规范,实现了党的领导与依法统计的有机统一,为统计工作锚定了政治方向。通过完善统计监督体系、强化法律责任追究等制度设计,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法治的制度根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的具体运用和鲜活体现。  统计法修改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统计数据是监测高质量发展成效、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依据,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决策的科学性。新修改统计法聚焦数据质量这一核心,通过健全统计调查制度、规范数据采集流程、强化质量监管责任等举措,构建了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特别是针对新兴经济业态统计、数据安全保护等新课题,作出了前瞻性制度安排,为准确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态势提供了法律保障,能够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综合性作用。  统计法修改是破解统计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计系统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统计工作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也要清醒看到,统计造假顽疾尚未彻底根除,个别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少数调查对象虚报瞒报等问题仍时有发生,统计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新修改统计法直面这些突出问题,将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的禁止性行为由“三个不得”增至“四个不得”,新增“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的刚性约束;专门增设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条款,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供了锐利的法律武器。  深化道德引领,把牢“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价值坐标  法治是外在的约束,道德是内在的自觉。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既需要法律制度的刚性保障,更需要职业道德的柔性支撑。“诚信诚实、依法统计”是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要义,是统计人员的立身之本、从业之基。只有将法治约束与道德引领有机结合,才能从根本上筑牢数据质量的思想防线。  以常态化教育涵养诚信自觉。职业道德养成非一日之功,必须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全省统计系统要把“诚信诚实、依法统计”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将新修改统计法、统计领域党内法规作为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通过专题研讨、辅导讲座、案例剖析等形式,引导广大统计人员深刻认识“数据造假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内涵。  以制度化约束强化诚信担当。道德的坚守需要制度的护航,只有把职业道德要求转化为刚性制度规范,才能形成长效约束。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追溯制度,健全专业数据核查机制,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健全通报、约谈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让“谁造假、谁担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刚性执法倒逼诚信履职。  以典型化引领彰显诚信价值。榜样是无声的命令,典型是鲜活的教材。深入挖掘宣传扎根基层一线、坚守数据真实的先进典型,通过专题报道、事迹宣讲等形式,让广大统计人员学有标杆、行有示范。同时,公开曝光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不出假数、真实统计”成为刻在骨子里的职业信条。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统计人员筑牢诚信统计的思想防线。  创新宣传载体,构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全民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的重要举措。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实施,离不开广泛深入的宣传解读,需要推动统计法治理念从统计系统懂向全社会知晓转变,从被动遵守向主动践行升级。我们要立足新时代普法工作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教育体系,让统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聚焦重点群体,实现精准普法。针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重点解读“四个不得”等禁止性规定、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等核心内容,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针对统计从业人员这一“核心群体”,开展“业务培训+普法”等活动,将法律条款解读与数据填报规范、质量核查技巧等业务内容深度融合,让统计人员既懂业务又懂法律。针对调查对象这一“关键对象”,深入企业、园区、社区开展面对面普法,消除调查对象顾虑,引导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创新载体形式,增强普法活力。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线上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法律解读、案例剖析、知识问答等内容,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线下打造“固定+流动”宣传阵地,在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园区、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展板、滚动播放普法标语,让统计法治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实现抬头可见、驻足可学。  深化融合联动,凝聚普法合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是统计部门的“独角戏”,需要多方联动、协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门联动普法机制,联合发改、工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行业监管、政策宣讲时嵌入统计法治内容,引导行业企业遵守统计法规。推动统计法治与地域文化融合,结合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创作统计法治漫画、快板、情景剧等文艺作品,在基层文化活动中展演,让统计法治理念借助文化载体广泛传播。  (江西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曾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