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围绕“去存量、遏增量、保质效”,持续强化矿山修复,不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水平。 着力去存量,矿山治理取得有效修复。坚持“一矿一策”原则,通过系统治理,完成7924.37亩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十四五”时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任务全部完成,全市区域生态环境显著提升。 严格遏增量,监管执法实现有效管控。强化日常监管,对在产矿山开展无人机建模监测,坚决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在产矿山全部设立矿山生态修复基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通过专项行动和日常巡查,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行为,有效杜绝新增损毁土地。 聚焦保质效,长效机制得到有效巩固。通过制定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护办法,与属地乡镇签订管护协议,健全了制度体系,打通了矿山修复“最后一公里”,实现已修复矿山常态化巡查管护,确保矿山修复质效得到持续巩固。 下一步,庐山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各项工作,并强化对自然资源的统筹管理,守护好全市绿水青山,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刘宾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