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宜春讯 (全媒体记者邹海斌)在深圳,宜春籍流动党员达2241名。近年来,宜春市与深圳市携手探索,通过构建组织体系、签订共管协议、实施合作项目,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协作共管机制,凝聚成服务两地发展的先锋力量。 为解决流动党员“摸底难、联系难”的问题,宜春市于2023年统筹驻深圳办事处、商会、人才工作站等资源,成立了宜春市驻深圳市流动党员党委,并在深圳按照地域相近原则建立了57个流动党员党支部,宜春、深圳两地组织部门紧密对接。宜春及时通报党组织建设情况,各支部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到备案,自觉接受两地党组织共同指导。宜春市委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宜春市驻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的八条措施》,从人员、经费、关怀等方面予以保障。深圳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党校培训资源也向宜春籍流动党员开放。 2024年11月,宜春、深圳两地组织部门签订《关于加强流动党员协作共管的框架协议》,确立“1+3”制度化合作模式,明确信息共通、活动共办、服务共融、人才共育、品牌共建等方向。深圳将宜春籍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培训体系,目前已组织多批次宜春籍流动党员、党支部书记到深圳市委党校、江西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井冈山培训基地开展党性锻炼和党务技能培训。共管的目的在于凝聚力量,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宜春、深圳两地针对退役军人党员较多的特点,双方共同培训应急救援志愿者200余名,组建流动党员应急突击队,在2025年宝安区社会急救技能大赛中荣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