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争抢摊位,年近六旬的低保户罗某与徐某这对昔日好姐妹爆发冲突,致徐某轻伤一级。案件移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均系经济拮据的低保户,且本是关系要好的姐妹。简单的“一诉了之”,不仅难以抚平创伤,更可能加深积怨。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摒弃就案办案的做法,调整策略深入双方家庭释法说理,引导罗某家属主动登门道歉。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成功促成罗某当场支付1.6万元医疗费并道歉,剩余1.9万元达成3个月内分期赔偿协议。考虑到徐某系低保户,受伤后生活雪上加霜,该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于2025年2月向其发放救助金,有效缓解其困境。最终,在检察温情的感召与法治力量的保障下,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该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小案”不小看、轻罪不简办,针对故意伤害等易生矛盾案件,组建专门团队,创新实施“检察听证+刑事和解+司法救助”一体化办案模式: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坚持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对生活困难、难以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力求从根源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2024年以来,该院运用此模式一体推进案件办理96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7件,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34万元,有效将风险隐患消弭于萌芽,以扎实履职守护了基层和谐,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深厚情怀。(黄聪颖 胡锦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