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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西日报

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 助力新时代法治建设

日期: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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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学术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历经数千年积淀,蕴含着深邃的法治智慧与深厚的历史底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这一重要论述,为深入挖掘并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助力新时代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必将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深厚的文化动力,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将“法以时转”融入科学立法。科学立法是法治建设的起点,其科学性与前瞻性直接关系到法治的效能。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的“法以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思想,深刻揭示了立法与国家治理的内在逻辑。立法既需顺应时代发展,又要立足实际需求,兼顾稳定性与灵活性。一是要强化立法的前瞻性。面对科技革命、社会转型带来的新问题,如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法律空白,需借鉴传统“观俗立法”的经验,预判发展趋势,使法律既能解决当下问题,又能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二是要增强立法的时效性。对于实践中出现的新矛盾、新挑战,通过法律修订、解释等方式及时调整规范内容,避免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将“法以时转”融入科学立法,方能在变革中守护秩序,在创新中实现善治,为建设法治中国注入精神动力。  将“民为邦本”融入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其核心在于通过规范公权力行使,保障公民权利。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与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高度契合。严格执法要将人民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执法全过程。一是要树立执法为民的价值导向。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充分考虑群众合理诉求,避免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通过柔性执法、说理执法等方式赢得群众认同。二是要规范执法行为。执法需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通过执法公开、执法监督等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执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民为邦本”融入严格执法,本质上是要实现执法目的与手段的统一,通过严格执法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增强对法治的认同感与获得感。  将“法尚公平”融入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法尚公平,不避亲疏”的思想,强调法律执行必须超越人情亲疏,追求公平正义。新时代法治建设,需将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一是要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排除对司法活动的非法干预。二是要提升司法公信力。规范司法裁量权,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兼顾社会情理,通过公开审判、释法说理等方式,让当事人理解裁判依据,认同裁判结果,增强民众对司法的信任。  将“德法共治”融入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石,其核心在于培养民众的法治信仰和规则意识。传统法律文化蕴含“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的思想,将道德教化、礼俗规范与刑罚措施相结合,引导民众从“被动守法”向“主动尊法”转变。一是要强化道德对守法的支撑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民众在道德自觉的基础上增强守法意识。二是要发挥法治对道德的保障作用。对于严重违背道德的行为,需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规制,以法律的强制性维护道德底线,实现“德法互济”。德法共治融入全民守法,本质上是要构建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的治理格局,通过道德滋养法治精神,通过法治强化道德作用,使守法成为全民的内在需求和行为习惯,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