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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江西日报

临时工遭解聘没有补偿方案

日期: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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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全媒体记者 洪怀峰  邮箱:404256486@qq.com  电话:13607089528  近日,不断有读者反映,他们是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吉安市税务局)的临时工,遭到单位解聘,但没有看到补偿方案,特别是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没有结清,陷入“清退困局”。对此,本报记者进行深入采访。  近500名临时工遭清退  老刘(化名)是吉安市永新税务局的一名临时工,近日接到单位解聘通知,吉安市税务系统所有的司机、保安、厨师等临时工都要清退。  “我们一直在税务系统工作,虽然是临时工,但没有特别在意,毕竟这份工作比较体面。现在单位要清退我们,应该要有相应的清退补偿。”老刘告诉记者,吉安市现辖2区10县1市(即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新干县、永丰县、峡江县、吉水县、泰和县、万安县、遂川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市),除了泰和县的税务部门给临时工缴了公积金,其他的县市都没有给临时工缴公积金,甚至有单位都没给临时工缴社保、医保。  老刘告诉记者,吉安市税务系统的临时工有近500人,对于这些在体制内工作多年的编外人员而言,本身缺乏专业技能,很难再找到适合的工作。而吉安市有的税务部门为了规避缴纳公积金等相关责任,还与他们重新签了合同,变成了劳务派遣。  “我们多次找吉安市税务局讨要说法,但至今没有看到清退临时工的补偿方案。”老刘告诉记者,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其法定义务。  会确保被清退人员合法权益  那么,吉安市税务局缘何要解聘临时工?临时工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等会不会结清?12月10日,吉安市税务局给本报记者发来书面回复。  在这份回复中,吉安市税务局对解聘临时工进行了解释,称规范编外人员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和地方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目前,吉安市税务系统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下发的编外人员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书面回复中,吉安市税务局还表示,现正处于对劳务派遣性质的编外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补偿测算阶段。因解聘专项工作涉及人员人数较多、范围较广,必须与吉安市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沟通,力争在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的同时,兼顾编外人员合法权益,待补偿方案正式确定后,依法依规解聘临时工。  “我们不会对临时工不管不顾,人事科正在核对与统计相关清退人员的信息。”吉安市税务局负责舆情监测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清退的过程中,会确保被清退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