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付 强 邮箱:307237420@qq.com 微信号:307237420 8月2日,九江市烈日炎炎。付英政站在一块杂草丛生的土地上唉声叹气,他的心情如近期天气一般焦灼。 令付英政闹心的这块土地位于九江市濂溪区威家镇威家北路(老九星公路南侧地块)。放眼望去,整个地块都被高高的绿色铁围栏围着。透过围栏缝隙,记者看到,里面杂草丛生,一些建筑上长满了青苔。 付英政告诉记者,这个项目名叫“九江美清医院”。早在2002年,庐山区(现更名为濂溪区)政府对外招商引资,他与父亲付美清受邀来此投资新建一家中医院。2003年,付美清与威家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一份征地(招商)协议书,约定该项目的用地面积为21.7亩,付美清支付33.6万元征地款,镇政府确保在征地款到账后,十天内可动工使用该土地。而且,付美清应在签订协议15天之内启用该宗土地,2003年度投资额度必须达到500万元。 接着,父子俩先后投入789万余元,对该项目进行规划设计、通水通电、平整土地、派员入驻等。同时,原九江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同意设立该医疗机构,原庐山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同意新建该项目。2007年,原庐山区建设环境保护局会同原庐山区国土资源局实地踏勘,确认该地块符合《威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同意该项目办理用地手续。 谁也没想到,付英政奔走21年,这块土地至今没有批复下来。 谈及该项目搁置的原因,熟悉情况的威家镇人大主席陈里贞解释,2003年,原本应由区人民政府与“九江美清医院”签订招商协议,但威家镇政府未依法依规执行,擅自与投资商签订了招商协议。由于威家镇政府提供的是珠桥村二组的一宗集体土地,需要自行办理用地规划手续。为此,该投资商一直想办法办理相关证件,但事情进展缓慢。后来,《威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2020)》调整了该宗土地的用地规划,此处已经不是医疗用地,自然就无法在原址建设医院了。“从过去来讲,如此征地好像没错。可现在来看,似乎又是不对的。”对历史遗留问题,陈里贞称,从镇政府层面无法解决此事,只能找自然资源部门协调用地指标,看看能不能调整规划或对投资商进行异地安置。 受访时,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初,该局之所以不同意在该地块新建医疗项目,是因为“九江美清医院”项目用地性质与九江市政府批准的《威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2020)》不符。而今,该地块已规划为居住用地,并非医疗用地,无法在原址新建医院。同时,由于该地块至今没有确权到投资商名下,也难以置换土地,无法对其进行异地安置。他们表示,造成今天的尴尬局面,主要责任在威家镇政府,他们没有依法依规把投资商安置在一块医疗用地上,还得找威家镇政府或濂溪区政府协商解决问题。 行政法学专家、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分析,此事暴露出濂溪区有关部门违规招商、违法签约、违法用地、不主动善后等问题。颜三忠进一步表示,新建医院项目,往往投资额巨大,工作涉及面广,协作配合环节比较多,还需要考虑业务流程、传染隔离等环节,水、电、气要满足手术室、ICU,及污水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特殊要求。威家镇政府明知不具备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不具备签订征地协议主体资格的情况下,擅自签约供地,引发纠纷,不仅让投资商深陷困境、血本无归,也损害了濂溪区乃至九江市的营商环境。 颜三忠认为,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如果具有可行性,依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尽快办理手续;如果该项目已不具有可行性,则当地政府应当与投资商协商善后事宜,根据自身过错程度,进行合理赔偿或补偿,优化当地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