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乌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文峰乡上甲村开展了一场护卫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持续修护矿区“生态伤疤”实践活动。 活动中,寻乌县人民法院在文峰乡上甲村山水林田湖草沙修护基地设立《司法保护令》,发布多项禁止条款,对有违矿产资源保护的事项提出了明令禁止;同时,组织法院干警与村民在该村流域内投放2000尾鱼苗,主动清理附近的垃圾,并发放矿产资源保护倡议书及宣传手册500余份,用“增殖放流”“护林护卫”等方式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这些年,我们在村里实施了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创新实施‘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的治理模式,经过多年治理,村里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上甲村驻村第一书记何光荣说道。 寻乌是矿产富集县,亦是东江源头县。为此,该院严格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非法采矿行为。 据了解,2019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环资类刑事案件98件,涉环资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涉非法采矿案件20件。“我们将继续落实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力度,以司法之力护好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寻乌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宏伟 龚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