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药监局召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宣贯培训班,推进《办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试行)》(以下简称《要点》)贯彻实施。 药物临床试验是药物研发的关键环节,是医药研发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价药物安全有效的重要决策依据,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监管对群众健康和医药产业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宣贯培训是我省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将以《办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将《办法》的学习、宣贯、落实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增强维护药品研制领域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各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CP)的机构将对照《办法》《要点》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能力,规范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省药监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和专职检查员培养;检查员深入领悟法规精髓,确保及时掌握并正确运用。 强化联动共治。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GCP机构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意识,助力提高我省药物临床试验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共同推动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韩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