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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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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西日报

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

日期: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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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英锋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公布,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配套法规,《实施条例》的出台,相当于打了一个“更新补丁”,顺应了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顺应了消费场景、消费方式、侵权问题、维权需求等的新变化,进一步织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网,有助于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全面性、规范性、精准性,更好激发消费活力。  《实施条例》瞄准消费领域新发、易发、多发的问题,瞄准消费者维权的难点、堵点、痛点,瞄准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维权诉求,在很多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必要的细化和补充,呈现出诸多亮点。  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实施条例》补强的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场所安全作了列举式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实施条例》则由列举式变为囊括式,将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明确扩大到所有经营者,消除了安全保障责任的模糊地带、空白地带。同时,新规的要求更细,更到位,更具可操作性,对经营者形成了更强的约束,有助于经营者安全保障责任的落地,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  电商、旅游平台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让消费者很受伤也很无奈。《实施条例》对此明确说“不”——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这一规定为价格歧视画像,明确了价格歧视的违法属性,为反价格歧视、反大数据杀熟提供了法律依据,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件大事,将助推消费维权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促进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