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杨碧玉)3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省自然资源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持续深入推进用地提质增效,深化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促进“腾笼换鸟”,激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全省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存量土地盘活不够有力、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在对2019年实施的“节地增效”行动调研评估的基础上,《意见》最终出台,共分六个部分,包括深化企业“亩产论英雄”工作,优化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加快工业“标准地”供应,强化指标标准落实;拓展用地“增存挂钩”途径,推进工业用地集中布局;加强低效产业用地调查,有序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面。 根据《意见》,我省将持续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建立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数据库,制定亩产效益领跑者遴选方案;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用地等差别化措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改升级和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同时,《意见》严格要求开发区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开发区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此外,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出让合同+监管协议”模式,积极推广混合产业用地政策。 据介绍,《意见》有五个亮点:对于存量土地面积大、消化周期长的地区有限制倒逼措施,对存量土地消化成效好的地区有保障措施,“增存挂钩”机制更全面;明确开发区扩区和调区的面积以及区块条件,促使开发区布局更加集中;要求新增工业项目在开发区内选址布局,推进产业发展更加集聚;明确除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外,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倒逼各地用地更加集约;以“双合同”监管规范土地利用,土地供后监管更加有力。 据悉,2019年全省实施“节地增效”行动以来,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至2022年,我省连续四年获得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18.53%,每年均超额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15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首届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