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整治违法用地 一边“纵容”违法用地
日期:03-28
一边整治违法用地 一边“纵容”违法用地 ——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被罚近千万元的背后 ?晟阳餐饮公司违法用地项目。 本报全媒体记者 付强摄 本报全媒体记者付强 实习生吕佳凝 邮箱:307237420@qq.com 微信号:307237420 “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以违法用地,检测站应建在商业用地上、不能使用工业用地为由,收回了我的车辆检测站用地,并支付了600多万元搬迁费,却纵容一家餐饮企业在检测站原址及附近继续违法用地搞建设,这不是搞‘双标’、穿新鞋走老路吗?”日前,宁都县鑫海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先生向记者反映,在整治违法用地过程中,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接手他检测站地块的餐饮企业“开绿灯”,对违法使用工业用地的其他车辆检测站也熟视无睹,有区别对待之嫌。事情是否属实?记者展开调查。 据杨先生介绍,2013年9月24日,宁都县发改委下发通知,同意宁都县警通(后更名为鑫海)车辆检测站及一类维修建设项目备案,建设地点位于宁都县工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0亩。2015年,杨先生租用园区一家公司20余亩闲置工业用地,支付20年租金后,投资1100余万元着手建设该车辆检测站。2020年6月8日,该检测站对外经营。“开业两年,业务刚有点起色,就被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求搬离。”杨先生称,对方的理由是,工业用地不得开办车辆检测站,园区要收回这块违法用地。 既然如此,2022年,杨先生与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搬迁补偿补助协议》,拆除了检测站及相关设备,并获得600多万元补偿。“当初,县发改委明确检测站落户工业园,但园区管委会至今未供地。”让杨先生难以理解的是,管委会收回这块地之后,直接将其交给了原检测站隔壁的赣州市晟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发经营。 记者日前赶赴现场调查,发现晟阳餐饮公司的在建工程有的在打地基,有的大楼已经拔地而起,但施工现场并未按要求公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信息。该公司有关负责人鲁志峰回复记者,公司对鑫海检测站搬迁一事不了解。至于公司是否存在在违法用地搞建设的情况,鲁志峰“一问三不知”。 采访中,杨先生还称,既然园区管委会明确“工业用地不得开办车辆检测站”,那就应该一视同仁要求其他车辆检测站也搬出工业园,但管委会没这么做。 事实是否如此?记者来到位于宁都县宁都大道的九塘汽车检测站,该检测站负责人宋先生直言,检测站在正常营业,租用的就是工业用地,开业两年多了,从未接到有关“检测站不能使用工业用地”的通知。同时,在宁都县平安车辆检测站,负责人李先生也称,他们使用的是工业用地,没有哪个部门对其用地性质提出质疑,目前检测站各项业务照常开展。 对此,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谢燕美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汽车检测站应当建在当地政府批准的商业用地上。接下来,园区管委会将要求其他使用工业用地的车辆检测站逐步搬迁出工业园。去年,先行要求鑫海检测站搬迁,是根据近几年园区产业发展需要,鑫海检测站所在的周边区域规划为食品产业园,鑫海检测站不再符合产业要求,须搬离,而晟阳餐饮公司符合规划要求,于是园区管委会帮助其扩大规模,鼓励其进一步发展。确实,晟阳餐饮公司有些用地手续还不完备。 宁都县自然资源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小平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于去年7月15日对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去年7月,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面积34.6亩,计2.3066万平方米,用于建餐饮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决定给予其995.71万元的罚款。 宁都县自然资源资源局耕保股和规划股等科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晟阳餐饮公司的在建工程未批先建违法占地64亩,被自然资源部门罚款1960万余元。由于该工程不少土地还在宁都县工业园管委会名下,没有依法报到省里审批,也没有走招拍挂程序,故对宁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3月26日,记者了解到,晟阳餐饮公司涉事项目已停工。 记者手记 依法行政才能优化营商环境 梳理整个事件不难看出,车辆检测站是在当地政府部门的眼皮底下施工的,相关部门应当知道这些检测站是在一个非法状态下进行建设的。然而,相关部门没有时刻紧绷依法行政这根弦,导致一些应使用商业用地的汽车检测站,建在了工业用地上。而今,问题此起彼伏,有的检测站面临搬离,有的检测站搬迁后“悬空”,餐饮企业又继续违法建设,搬迁的企业面临巨大损失,还得由政府部门为搬迁费等买单,落了个“双输”的结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核心内涵,“先进园后整改”的老路只会带来更大的损失。只有依法依规办事,才能共享营商环境的“阳光雨露”,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