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 集中运营业务将在全国展开
日期:08-15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8月14日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并明确将于9月14日起施行。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于2023年在北京、广东(含深圳)试点。截至2026年6月末,已有260余家跨国公司备案该业务,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超5500家。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为便利更多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统筹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将该试点推广至全国。
此次通知在更大范围内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开展业务,惠及更多经营主体。而且,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门槛可进一步降低,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刘开雄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