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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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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夏季守卫行动“亮剑”

日期: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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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融媒记者陆环宇 通讯员毛露)连日来,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守卫”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统计数据显示,7月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万余起,其中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9起,酒驾97起,货车超载262起。

  本次整治行动实行“定点设卡+流动巡逻+视频巡控”立体化查控模式,主要严查非法改装(“炸街车”)、货车超载、农村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电动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重点对违法上路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进行查处。

  整治行动中发现,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和普通电动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违规上路和电动三、四轮车未悬挂号牌被查处的情况较普遍。

  在合兴路与工农路路口附近,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被民警拦下。经查,该车不仅未悬挂号牌,且车主陈某只有汽车驾驶证C证,并未考取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F证。最终,该车被民警依法暂扣,待陈某家中有F证的家属前往中队领车,陈某也被依法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在城西大道和公新公路路口附近,一辆在机动车车道上违规行驶的非标电动四轮车(“老头乐”)被民警拦下。面对民警,车主孙某很不解,表示自己并未闯红灯,也没逆行。民警向其解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无安全防护装置、车身结构脆弱,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纳入工信部机动车生产目录,不具备在车管所登记上牌的合法条件,且孙某也未取得驾驶证,其无牌无证不能上路行驶。经过民警的劝导,最终,孙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孙某表示今后不会驾驶该车上路行驶。

  据了解,当前我市可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二轮车主要有电动自行车、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三种。其中,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但需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免费申领由公安交警部门统一登记核发的新式号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须上牌购买保险并考取驾驶证F证后才能合法上路行驶;电动摩托车同样须上牌购买保险并考取驾驶证E证后才能合法上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电动三、四轮车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悬挂机动车号牌。电动三轮车(把式的),注册登记车辆类型应为普通三轮摩托车(需D证);电动三轮车(盘式的),注册登记车辆类型应为三轮汽车(需C4证);电动四轮车(小、微型),注册登记车辆类型应为小型新能源汽车(需C1证)。

  货运车超载也是整治行动中的严查部分。在西红线双桥路附近,郑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因超载被民警拦下,经查,该车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50%,针对此次违法行为,郑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在西环路与安宁路路口附近,赵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至此处时,因涉嫌超载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所载货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赵某最终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整治行动期间,除了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还组织民警前往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路口、路段,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车向市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还将积极组织宣教民警入企业、入学校、入村(社区),对广大交通参与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