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人群
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如有需要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类型分为: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二、异地就医备案办理途径
大家一定记得“先备案、后就医”!您可以关注“靖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登录“掌上医保”—“异地就医”模块,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备案类型,依照指引填写信息,申请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节假日)审核完成。其中,申请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的,系统即时申请、即时通过,实现“24小时在线秒批”。
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苏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
2.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就近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3.异地转诊备案可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无需参保人前往医保窗口。
三、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1)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凭异地居民户口簿、异地居住证、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等材料办理长居异地备案,允许参保人“多地备案”。
(2)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经我市二级及以上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诊断需转泰州市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医院即可填写《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并办理转外就医备案,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未持有上述两种备案所需材料的参保人,凭个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请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报销比例在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的基础上按政策规定下降,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温馨提示:我市参保人员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须立即治疗的,就近在非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视同已备案,可直接联网结算,不降低报销比例。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若申请时材料不全,可选择暂时采用签署个人承诺书的方式进行备案(有效期15日),参保人可按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15日内补齐有效证明材料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本次备案修改为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的,参保人员后续将不再享受承诺制备案服务。(请谨慎选择办理承诺制异地备案登记)
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我市参保人员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即可在备案地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刷医保卡或医保码直接结算。您可通过“靖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或“支付宝”、“微信”等渠道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
注意事项:参保人员省内联网结算执行参保地(泰州)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跨省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泰州)医保报销政策。
经办咨询电话:
0523—80292301 0523—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