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溢馨苑17幢501室房屋的公告
日期:06-05
出租方江阴一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与承租方周永华于2014年2月1日签订的《租房协议》约定,将溢馨苑17幢501室房屋出租予周永华使用,租赁期限至周永华母亲范爱章去世为止。
经调查,范爱章、周永华均已去世,前述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已届满。依据协议条款,相关人员应交还房屋,但一直未交还。
现责令房屋占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房屋腾空、交还钥匙,并结清所有相关费用。若逾期未完成腾退,将依法采取清收措施,屋内物品将予以封存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占用人承担。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一靖江工业园区
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