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记者陆程红)记者从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了解到,6月1日起,我市施行两项公积金提取惠民新政,涉及家庭互助还贷、老旧房屋改造,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按照新政,我市开展家庭互助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借款人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互助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款项直接冲抵贷款;互助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或外市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借款人还贷支出金额,提取款项转账至提取人银行卡。
新政规定,缴存人改造本市老旧房屋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改造费用。每位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业务,每套房屋只允许一户家庭办理,提取金额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确定,且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此次两项惠民新政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