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记者鲍宗)5月2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监管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2026年高考、中考在即,为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保障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6月1日至17日,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在每日12:00至14:00和19:00至次日8: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5日至17日中考期间,考点周围工地全天不得施工。
通告还明确,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秸秆;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从事露天音乐茶座、露天舞厅、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禁鸣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机动车进入考点和集中食宿点150米范围禁止鸣笛;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通告明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查处。市民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政务服务热线:12345,环保投诉电话:84809444,公安投诉热线:110,施工工地投诉热线:84894819,商贸投诉热线:89186021,文化市场投诉热线:8483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