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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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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改革开放起步时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

日期: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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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四眼井       上一篇    下一篇

  1979年,中共靖江县委开始考虑在农村推行生产责任制,以解决农村吃“大锅饭”的弊端。当时,受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包产到户”的鼓舞,靖江部分农民已有些按捺不住。5月的一天,长安公社要武大队3队社员聚集在一起,讨论棉田联产计酬问题。3队是当时全大队最穷的队,皮棉亩产不到30斤。为了改变现状,大队准备将3队的棉田承包到户,3队社员一致同意。棉田到户后,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增,当年皮棉亩产60斤左右。1980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明确提出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不是脱离社会主义轨道。县委据此在东兴、马桥等几个公社试行多种形式农业生产责任制,不久即召开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予以推广。1981年,全县65%的生产队实行生产责任制。

  靖江大刀阔斧地推行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时,中共江苏省委领导至靖检查工作,认为靖江搞得太快了。随后,江苏省委召开紧急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步子放慢一点、走稳一点。当时,靖江全县未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三麦普遍减产,而实行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则不减反增。为此,县委决定不作跟风式转向,以免引起社队干群思想上的混乱。

  此后,县委农工部就全县农业生产责任制推进情况进行调查,归纳出三种适合县情的生产责任制形式。第一种形式:统一经营、专业承包、联产到劳,即生产队统一经营,副业专门承包,农业“五定一奖赔”(定劳力、定责任田、定产量或产值、定工分、定费用,超产奖励、减产赔偿)。这样做最利于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第二种形式: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即联系农活质量,包工到劳力,让社员的积极性得到发挥。第三种形式:“四统一”下的包干到户,即生产队统一领导、统一种植计划、统一调配大型生产资料、统一经营集体工副业,包征购、包集体提留。县委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到实行上述三种不同类型生产责任制的公社,帮助推进生产责任制。

  1983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下发后,县委又针对小段包工、联产到劳、专业承包、联产计酬、承包到组等进一步提出完善的意见,认为以人分田、包干到户,实行“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都是自己的”分配方法,利益直接,群众更加拥护。集体与农户因此保持发包与承包之间的关系,实行统一经营与个人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至1983年底,全县3690个生产队中,99.6%推行包干到户责任制。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要求土地承包由原来的3年延长到15年不变。全县各地均与农户签订15年不变的包干到户土地承包合同,靖江正式开始农村土地一轮承包。从此,县委在农村持续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稳定和完善的意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自主经营权的分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多种经营的发展。

  农村专业户、重点户(以下简称“两户”)成批涌现,至1982年底,全县“两户”发展到1万多户,其中产值超万元、产粮超万斤的“万字户”有100多户。是年,农业生产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形势,产值、产量全面超历史:农业产值2.64亿元,比1981年增长17.11%;粮食总产5.05亿斤,比1981年增长18.7%。1984年,靖江农业实现粮食总产、皮棉单产、农业产值三个“超历史”,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日益增多,农村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

  (摘自《靖江市革命老区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