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8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律师解读:擅自入柜违规 收费标准有明确要求

日期:04-24
字号:
版面:第A03版:帮你忙       上一篇    下一篇

  快递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入柜、强制自提、收取超时费是否合法?记者就此咨询江苏联盛(靖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炜。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知情同意权、按约定地址收件权等多项合法权益。“快递公司在将快件投入驿站前,必须征得收件人同意。消费者有权知悉免费保管时长、超时收费等全部服务条款。快递公司必须按照快递运单上约定的收件地址进行投递。若消费者要求送货上门,快递员不得擅自将快件投放至驿站。”王炜说。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江苏省邮政条例》对快递免费保管期限、收费标准作出了明确要求:江苏省内,城市地区快递免费保管期限不少于24小时,农村地区不少于48小时,快递超时保管,每24小时收费不得超过1元,且24小时内不得重复计费。王炜提醒市民,如对快递服务(包括未经同意投放驿站、不合理收费等)不满的,有权向企业投诉,并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进行申诉。如果快递公司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递放入驿站,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管理部门可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融媒记者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