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生态环境社会化监测机构备案管理
日期:04-22
本报讯 (融媒记者严智勇)近日,记者从靖江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积极响应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要求,我市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社会化监测机构备案工作,规范全市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技术服务质量与行业公信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的健康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目前,我市已有3家社会化监测机构、4家自动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备案登记工作。推动技术服务机构完善备案工作,能有效建立健全我市环境领域技术服务机构的动态信息档案,形成“来源可查、资质可核、行为可溯、责任可究”的管理机制。备案制管理将有利于规范从业行为、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督管理、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与准确性,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靖江生态环境局将做好社会化监测机构备案“后半篇文章”,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加大《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普法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各企事业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社会公众普及条例内容,明确监测工作的法治边界与责任义务,助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发展,为《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落地实施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