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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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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夜盗寺庙电缆 两男子被判刑

日期: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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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融媒记者叶丽莉)两名男子深夜潜入寺庙盗窃电缆线,最终双双落入法网。靖江法院日前对这起盗窃案作出判决。

  2025年的一天深夜,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经事先共谋,驾驶车辆至某寺庙。二人分工配合,陈某甲翻墙入寺,以剪切方式盗取电缆线,陈某乙在寺外望风接应。经查,二人窃得电缆线60余米,价值人民币6132.11元。后陈某乙销赃得款4780元,其中陈某甲分得2000元,陈某乙分得2780元。案发后,陈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陈某乙归案后亦如实供述。陈某乙赔偿被害单位损失5000元并取得谅解,审理期间又退出剩余违法所得。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陈某甲的累犯、自首情节,以及陈某乙的坦白、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陈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表示,陈某甲曾因盗窃被判刑,本应痛改前非,却在刑满释放后不到两年再次作案,无视法律尊严、心存侥幸,最终换来的是累犯从重的严惩;陈某乙虽未直接实施盗窃行为,但其望风接应,构成共同犯罪,难逃法律追究。法律不容挑衅,任何以身试法的行为,无论分工如何、角色轻重,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