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7名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48万元
日期:03-18
本报讯 (融媒记者蒋文洁 通讯员陈力源)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享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引发广泛关注。据市民政部门统计,截至3月13日,全市已有577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使用电子消费券1130张,核销金额近48万元。
根据国家、江苏省相关政策,今年,我市全面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补贴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覆盖对象为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居住在我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包含“喘息服务”“日托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或按次计算)等。
补贴金额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自付金额的50%、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不含押金、会员费)自付金额的40%进行折扣,累计不超过每月8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自付金额,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抵扣。老年人最终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最高不超过100元。
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向市民政部门申领该补贴。据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统计,截至3月13日,全市已有1508人在“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注册,577人申请并通过能力评估,领取电子消费券1357张,使用1130张券享受补贴近48万元。使用人均为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