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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宠物狗扑倒老人酿悲剧

日期: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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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生活家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从市法院了解到,近两年来,我市发生6起因宠物伤人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其中一件宠物伤人致死案件,不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巨大影响,也为广大市民在宠物饲养方面敲响了警钟。

  老人陈某在经过邻居李某家门前时,李某饲养的60多斤重金毛犬突然蹿出,毫无防备的陈某被猛地扑倒,头部撞击地面,久久无法起身。李某听到动静后将金毛犬唤回并关上大门,随后扶起陈某,将陈某送到家休息,并通知了陈某家人。陈某回家休息后,情况并未好转,送医院检查后发现颅脑损伤。因伤势过重,次日陈某死亡。陈某摔倒离世事发突然,为了查明原因,其家人调取监控,发现陈某是被狗扑倒受伤,于是报警。  

  陈某的儿子认为,李某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李某一家作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赔偿问题,陈某的儿子将李某一家起诉至法院。靖江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没有任何挑逗或招惹涉事犬只的行为和举动,因此对事故发生没有过错。而李某作为该犬的饲养人和管理人,明知需要拴绳以免其伤人,却疏忽大意,不仅没有拴绳,而且未将自家院门关闭,导致犬只从院内冲出,将陈某扑倒在地受伤。而陈某受伤后不久,被家人送至医院经诊断为颅脑受伤,并在次日凌晨去世,可以认定陈某的死亡被犬只扑倒受伤所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李某作为该犬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应对因陈某死亡所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40余万元。

  这起案件提醒市民,宠物饲养绝非小事。在享受宠物陪伴的同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拴绳、关好门窗等,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否则,一旦因宠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