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逊
①
三月的细雨轻敲生苔的老瓦,我最喜欢在屋檐下偷听春天的心跳。
老埭的初春如同冒出来的新芽,透着倔强的绿色,飘着柔和的清香。祖母常带我下田挖荠菜。荠菜也就是“野菜”,草如其名,在田埂上撒野奔跑,一长就是一片。我从小就识不清野菜,它混在杂草中把自己伪装成“无辜的”过客,消失在满地的“绿”中。我一口气薅来许多草,拿给祖母看,她都笑着摇头;随手扔掉一株,她却说这倒是野菜。在我看来,祖母是挑野菜的“专家”,她不仅一眼拆穿这“躲猫猫”的骗术,而且动作连贯迅速,干干净净。祖母一挑就是一大把,抖落荠菜根须上的泥土,整齐地码放在竹篮里。
田埂上的微风裹着湿润的阳光,晨曦里的鸟鸣清脆如铃。泥泞的道路却酝酿着草木的幽香,云是淡淡的,懒懒的。田里的农人并不多,总有一只土黄色的小狗,摇着尾巴,从东埭跑到西埭。
孩子不能辨得清野菜,但能读懂春天。天真的我总认为,春天就像大人们的裤兜,里面有让人着迷的“好东西”,有奇趣的零食,有新颖的玩具。初春,这个名词本身就像薄荷糖一样,嚼在嘴里清甜得很嘞!
祖母说,春天要长灯笼果了,扒开灯笼一样的外衣,里面是圆滚滚,酸溜溜的果子;后院的竹笋露出尖尖角了,去割一把带着露珠的韭菜,就能炒一盘菜了;青菜长菜苔了,今天就能摘着吃了,软糯而又肥美。祖母还说,野菜拿回家,我做春卷你吃,吃完春卷,你就又长一岁喽……
②
曾祖母,教会我踮起脚尖拥抱春天。
那时候我才六岁。与曾祖父母共同生活在茅草屋里。春日的黄昏是四季中最悠长,最温柔,最动人的呼吸。落日像一个胖胖的溏心蛋,流淌出蜜一样的金色。阳光轻哼,游云微晃。春风把渐变的云霞吹进我的眼眸,明媚的色彩占据了我的心。我被黄昏施了魔法,一动不动,静静地欣赏春光正编织着的油画。曾祖母只是笑着抱着我,没有说话。
曾祖母用她有力的双手,放在我的腋下,将我向上托举。我的膝盖微微向前弯曲,而后脚跟离地,我踮起了脚尖。就这样,我张开了双臂,仿佛真正拥抱了春天。晚风吹弯了笔直的炊烟,那些紫色的云朵儿如同春天的小脚丫,一溜烟就没了踪影。
阳光有些依依不舍,亲吻着茅草屋,我的脸被晒得微微发烫。
曾祖父务农归来,带着新鲜的蒲笋,一条小鲫鱼,几只河蚌。蒲笋摊鸡蛋,曾祖父用它下酒,我用它佐粥。鲫鱼虽小,却是灶锅里的主角,笃鱼汤的声音比味道更有穿透力,闷闷的却持久。青菜炒河蚌,是曾祖母的拿手菜,蚌肉鲜甜多汁,青菜丰腴可口。春天赋予了这些食材独特的魅力—鲜甜,让这些家常的风味在舌尖翩翩起舞,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茅草屋虽小,却能容纳滚烫的烟火,一个完整而又灿烂的春天。
③
草长莺飞的三月,昆虫蠢蠢欲动,爱情也是。
但我知道,爱,遍地寻常;被爱,才是人间奢望。读大二时,我主动向我喜欢的女孩表白。谁承想,“拒绝”来得如此之快,果断而又坚决。未见一朵乌云,未闻一丝风声,却扑面而来绵绵细雨。
我仅能短暂地扣留春光,最终只好目送着春无声息离我而去。
我不会低估别人,只会高估自己。我太愚钝,太冲动,太浮躁。我常批判别人恋爱脑,但现实中,我自己就是标准的恋爱脑,所以伸出一指指向别人,另外四根手指无形中就指着自己。我的失恋或失意很“伪文艺”,看似萦绕淡淡的、朦胧的,美其名曰青春的忧伤,实则是精神内耗。没有掉进别人的陷阱,却失足于自己准备的坑。人总是矛盾的,我总让自己向前看,不囿于过去,登高以望远;但我又时常追忆往昔,在逝去的温柔里假意温存。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大三,我走出了那片阴影,积极健身、读书,让身心更饱满、更轻松。“无计留春住”已成为过去,我要踮起脚尖主动拥抱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