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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守正创新履检察之责 笃行实干启奋进新篇

日期: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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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靖江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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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民事检察监督相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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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民事检察监督相关做法。

  

  建成泰州首家乡村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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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成泰州首家乡村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

  

  举办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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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宪法宣誓仪式。

  

  2025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靖江新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护航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交通事故理赔机制等4项工作经验获省委办公厅转发,1人获评全省杰出检察官,2人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称号。

  一

  以法治之力护航全市中心大局,积极践行检察作为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提升检察服务能级,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等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年批准逮捕234人、提起公诉686人。与公安机关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和会商机制,前移风险防范关口。深入参与防范处置金融风险专项工作,起诉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犯罪15人,维护金融安全。针对警用装备制造等行业的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源头管控促进规范管理。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21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追缴犯罪所获不当得利,彰显反腐败力度。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71人。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通过全面调查核实、跨省协调推动、层报最高检,监督解冻返还本地企业资金185万余元,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检察日报》头版报道。推动执法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准确把握处罚必要性与妥当性,提出改进意见10条。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2人。持续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努力让诚信守法的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全市综合治理中心人员联动、业务联办,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恪守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到应听证尽听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相关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推广。通过现场接访、现场调查、现场听证、现场调处,联动公安、属地等多方力量,促成一起控告案双方当事人多年积怨化解,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二

  以精准履职回应美好生活向往,生动诠释检察初心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服务。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把涉农检察摆在突出位置,重点关注“三农”领域多发易发问题,高质效办理涉农案件。聚焦农业安全,灵活运用监督方式推动消除农田污染风险。聚焦农民安居,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专项监督,督促属地政府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废料等,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聚焦农村安定,指导村居制定村规民约,举办“明霞窗口”乡村行,开展上门接访、家门口普法等活动,做好涉农案件释法说理,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坚守民生保障底线。支持弱势群体依法维权,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获《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针对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伤情较重者无力缴纳大额医疗费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会同金融监管、公安、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助力保险机构及时垫付医疗费用,努力实现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双提速,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该建议入选省检察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法治日报》对此予以报道。主动延伸服务触角,依托在职党员进社区、庙会等活动开展防范养老诈骗专题宣传,守牢群众的“养老钱”。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向4名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传递法治关怀。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附条件不起诉3人,相对不起诉9人。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反映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建议,制订“佳佳护苗·e路守护”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护苗联盟”,吸纳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组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团队,形成常态化保护机制。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举办亲子夏令营、教师座谈会、家长沙龙等活动,开发检察文创产品,着力提升普法趣味性与覆盖面,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分级干预,对临界未成年人逐一建档、提前帮教,组织集体训诫,助力迷途少年重返正轨。建成泰州首家乡村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构建“法治教育+家庭赋能+心理修复”三维帮教体系。结对帮教案例获评省政法系统关工委特别优秀案例,未成年人预防帮教经验获《泰州政法》转发,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获评泰州一等奖。经过各方协同努力,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实现“双下降”。

  

  三

  以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彰显检察担当

  持续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做优刑事检察。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个案件获评泰州市优秀侦查监督案例。完善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在轻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中,将矛盾化解工作向侦查和审判阶段延伸,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深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纠正监管执法、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活动中违法违规情形。建立暂不予收押人员信息实时通报机制,推动办案机关依法收押收监、交付执行。

  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通过检察和解、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妥善处理一起安置房“一卖二押”纠纷,为善意消费者提供维权救济路径,央视《今日说法》专题报道。加强民事执行全程监督,调研课题《基层实践场域中民事执行检察全程监督的发力点探究》获最高检立项。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2件案件分别获评省检察院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强化行政诉讼和行政执行监督,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对发现的刑事犯罪线索,依法监督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避免以罚代刑。对刑事不起诉案件发出检察意见58件,62人被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防止当罚不罚。开展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件,通过调查核实、上门沟通、协商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成当事人息访罢诉。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全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针对长江禁渔期的非法捕捞,通过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督促涉案人员承担渔业资源修复责任,助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积极开展长江流域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支持属地政府开展3起非法采砂案生态损害赔偿磋商,联合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合理确定赔偿金额及修复方案,构建“打击违法+生态修复”治理模式。自主研发的民间借贷利息税监督模型获最高检推广使用,23个省110余家基层检察院通过该模型应用追回税款1000余万元。

  

  四

  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全力锻造检察铁军

  

  深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政治忠诚剖析、政治轮训、党员轮训,持续提振队伍精气神。扎实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形成“1+9”品牌矩阵,推动新形势下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锤炼过硬素能。加强检察人才建设,常态化举办部门小课堂,组织开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教育培训、“学思检悟”青年学习会等系列研学活动。全院9人入选省检察院人才库,1个集体、9人受到泰州市级以上表彰。深耕检察研究,以高水平调研成果推动业务素质的整体提升。12篇调研文章在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指导》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论文获评全国检察业务管理征文二等奖,1名干警在最高检“新时代刑事执行法治发展”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讲好检察故事,以高质量文化产品引领社会风尚。全年检察宣传文章在国家级媒体发表33篇,省级媒体发表60篇。

  深化从严治检。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积极配合泰州市委提级巡察,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将“严管就是厚爱”融入日常教育管理全过程,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修订完善内控机制、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等工作制度,严格制度落实,堵塞管理漏洞。

  做实内外监督。一体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围绕检察权运行和司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核查,完善流程监控提醒机制,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7名检察官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89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80件次。代表委员联络相关做法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1件案件入选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