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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做法官就是 要为老百姓办事

日期: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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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靖江法院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于1960年7月出生在靖江土桥乡垈上,家中兄弟六人,我排行第五。父亲是乡村教师,性格善良温文;母亲是农民,勤俭持家。父母秉持“做老实人、诚信人、善良人”的家风,用言传身教影响了我们一生,教会我们敬老尊贤、与人为善。

  童年时,家中缺衣少粮,全靠父亲微薄工资维持生计,生活十分艰辛。即便如此,父母仍坚持培养子女,常叮嘱我们“读书能明理”,即便借贷也要送我们兄弟六人全部入学,这在当时的农村颇为少见。少年时代,我的老师们个个敬业慈和,我不仅在学校学到文化知识,更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也由此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坚韧品格。后来我才明白,读书时的塑造与锤炼,对工作影响深远——办案时能体察民情、不独断专行、不耍权威,这些都成了我坚守廉洁自律的原生动力。

  1983年9月,靖江法院招收书记员。“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舍身护法、刚正不阿”的传统思想在我脑海中浮现,我觉得法院工作有作为、可建功,便报名参加招考,最终以优异成绩被录取,成为政法战线的一名新兵。

  踏入法院大门时,我由衷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威严,也为这份神圣的工作自豪。院领导找我谈话,要求我下基层法庭锻炼,从事书记员工作。我始终认为“哪块土地都能生长,哪个岗位都可提高”,便愉快接受安排,先后在斜桥法庭、土桥法庭、孤山法庭工作。1984年6至7月,我参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首届全省书记员培训,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此后在全院书记员业务竞赛中始终名列前茅,还曾代表扬州中院参加全省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

  我的努力得到了组织认可。1986年7月,我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正式开启审判工作;此后又先后被靖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审判员、副庭长。1995年7月《法官法》施行后,我如期从三级法官晋升为二级法官、一级法官,2016年成为当时基层法院中为数不多的四级高级法官。

  刚进法院时,全院仅50余人,多数是部队转业干部。我对这些转业干部心怀敬畏与崇拜,他们身上的刚毅、果敢与正派,与当时的审判工作需求高度契合,我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宝贵品质。回想自己的职业生涯,虽平凡平常,却在平凡中见华彩、显境界。

  基层法庭办案历来辛苦。起初,我以为基层法庭工作只需界定罪与非罪,到岗后才发现并非如此。随着群众法治意识觉醒,“打官司”不再稀罕,农村中因界址、赡养等引发的纠纷,若村委会调处无果,老百姓常会说“去法院起诉吧”——诉讼本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防线,却成了许多人维权的第一选择。

  法院受理的案件越来越多,我们既为法治进步欣慰,也深感工作压力。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跟着审判员骑自行车下乡调查、进户走访。当时农村多是烂泥路,遇上下雨天,常出现“自行车骑人”的场景——我们肩扛自行车,在泥泞小道上前行。民间有句谚语“当事人动动嘴,法官跑断腿”,说的就是当事人递上诉状后,法官必须围绕诉讼内容深入基层调查。

  调查笔录的形成是个艰难过程,不仅要求用词准确,有时还要还原当事人的语气,这既需扎实的文字功底,更要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我始终秉持公正之心,最大限度还原被调查人的原意,老百姓也朴实称赞我们的调查“上路子咯”。

  “废寝忘食”是当时工作的常态:一是为赶进度常加班到饭点,二是受客观条件限制,到了饭点也找不到用餐的地方。我至今记得,有一次和法庭朱庭长办完一个村的案件后,又赶去偏远的陆家村。骑了半天自行车,早已过了饭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好不容易在港边找到一家小店,货架上的东西少得可怜,我们随便买了点食物,站在田埂上对付了一顿午饭,随后继续下午的调查,直到傍晚回家才吃上热饭。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司法工作更应传递温暖。有一次审理案件,中午休庭时,我发现一对老夫妇坐在法庭外不肯去吃饭。询问后得知,他们家在农村,回家吃饭不便,口袋里又没钱。我当即掏出50元让他们去吃饭,老夫妇感动不已。后来他们只用了26元,还特意把剩下的24元还给我——这份朴实让我更加坚信,帮群众解困是工作的延伸,无论何时何地,都该把司法温暖送到百姓身边。

  多年来,我始终有个朴素的目标:把工作做到完美,在领域内竖起标杆。但经过基层历练,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做法官就是要为老百姓办事,唯有将“久久为功”的坚持,化作“久久为民”的行动,才是对这份职业最好的践行。

  

  讲述人:王频 靖江市人民法院

  刑庭原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

  记录人:刘文剑、栾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