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我市调整困难群体保障标准

日期:09-26
字号:
版面:第A02版:靖江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融媒记者蒋文洁 通讯员潘磊)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保障标准调整。执行时间从2025年7月1日起,调增部分将于10月中旬前补发到位。

  我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此次调整通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30元/人·月提高到877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3692元/人·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我市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与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衔接,通过机构养老、居家上门、社区日间照料、残疾人托养、长期护理保险等,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落实相关补贴制度。其中,失能、半失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678元/人·月、339元/人·月、113元/人·月。

  我市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此次调整后,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提高到2105元/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4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其他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和低保家庭中非重病重残儿童保障标准分别按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的100%、60%、50%执行;低收入家庭中非重病重残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保障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执行。

  此外,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应比例调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