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能够创造财富 绝不能吞噬童年
日期:09-01
深夜,15岁的农村女孩赵晴在手机微光下计算着:要扎多少袋塑料花、端多少个小时盘子,才能还清那笔1.7万元的“违约金”。她曾以为直播是改变命运的出路,却发现自己跌入了一场精心设计的数字围猎。(8月27日《新京报》)
这不是个例。新京报等媒体调查发现,某些MCN机构正系统性地瞄准农村未成年人,以“保底高薪”“网红梦想”为饵,诱使她们签下长达五年、违约金动辄数十万元的“合作协议”。一旦签约,美颜滤镜、话术模板、低俗任务接踵而至,她们被迫在镜头前表演纯真、穿着暴露、忍受骚扰,甚至被铁棍恐吓、查寝羞辱。而当她们不堪重负选择离开时,等待她们的却是天价索赔。
这看似是“新职业”,实则是旧剥削的数字化变体。机构赚的不是分成,而是违约金;平台审的不是真人,而是流量;孩子卖的不是才艺,而是尊严。有的女孩直播12天仅收入200元,却被索赔2万元;有的发烧仍被灌药开播;有的被迫用父母身份认证,伪装成年。法律的模糊地带、平台审核的漏洞、资本的逐利逻辑,共同织成了一张困住未成年人的网。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场围猎对价值观的扭曲。这些多数来自留守家庭、早早辍学的女孩,本应在课堂上寻找人生方向,却在直播间里学“撩汉话术”、抢“榜一大哥”。她们对成功的理解被简化为打赏数字,对自我的认知被异化为流量工具。
立法层面应明确禁止16岁以下从事职业直播,平台须强化人脸识别+监护人双重认证,司法层面需建立未成年人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学校和社会则要提供更多真实出路,比如职业技能培训、复学通道,让她们不必把人生押在虚拟赌桌上。
说到底,直播不该是孩子的“矿场”,而应是成年人的考场。考的是平台的责任感、机构的价值观、监管的敏锐度,乃至全社会的良知。流量能够创造财富,但绝不能吞噬童年。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