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
近年来,市检察院关工委组建“银发生辉”志愿服务队,进一步发挥老同志们在教育、引导、保护、关爱未成年人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打造“佳佳护苗·夕阳相伴”特色工作品牌,最大限度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1件结对帮教案例被江苏省政法系统关工委评为特别优秀案例。1人入选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1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全省关工委百佳法治报告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
构建“三重预防”,夯实未成年人回归的“根基石”
临界预防,防止罪错升级。树立“预防针接种”理念,对办案中发现的临界预防对象,综合打分评估,分为“黄橙红”三色预警等级,实行差异化预防帮教。
再犯预防,助力重归正途。实施“一站式”司法服务,由同一老同志完成合适成年人的各项工作,实现帮教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切实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教,建立“2+1+X”帮教小组,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将帮教延伸到诉讼程序终结后的6个月,引导未成年人重归正途。未成年人帮教关爱项目被泰州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创新奖”三等奖。搭建“无差别”帮教平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帮教,无论在靖与否,确保都能帮教到位。办理的相关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反向预防,帮助重启人生。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建立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的意见》,推动落实办案机制和综合救助举措,为受伤害的孩子“全面疗伤”。
打造“三维矩阵”,筑牢未成年人思想的“安全线”
“青春护航”,让法治阳光洒满校园。深挖“银发力量”资源富矿,发挥“夕阳红+检察蓝”的协同效应,紧紧围绕校园欺凌、网络犯罪、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制作10余种课程,通过抖音法律知识竞赛、亲子夏令营、法治巡讲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8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及检察文创1万余份,普法覆盖受众10余万人,相关做法被《学习强国》报道,得到省关工委推广。
“点燃理想”,让红色精神深入人心。坚持从培养良好思想品德上助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以红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载体,依托本土红色资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引导未成年人在红色文化中增强爱国情怀,激发信仰力量,重塑责任意识。
“破冰之旅”,让家庭教育正确“归位”。坚持“孩子家长一起管”,联合市妇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绘制指导流程图,建立协同机制,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率100%。录制《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系列视频8部,通过法治巡讲、线上普法等方式,促进家长“依法带娃”。打造家庭教育指导站,根据个案中的具体问题,通过系列措施,推动家长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共开展家庭教育156人次,帮助20多个家庭,重新让爱回家,办案故事《拯救嫌疑人》入选省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讲演会。
锚定“三点发力”,营造成长成才的“生态圈”
紧盯“一个目标”,找准撬动点,犯罪风险早阻断。坚持目标导向,把标本兼治贯穿履职全过程,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督导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形成“检、校、社”三方共同发力、协同治理的预防犯罪工作格局。
凝聚“两股合力”,筑牢支撑点,支持体系早构建。吸纳专业力量。与3家社会组织开展常态化合作,培育、联系青少年事务社工16人,协同开展强制报告、困境儿童保护、监护监督、法治教育等工作,延伸基层未成年人保护“触角”。调动志愿力量。创建并优化“佳佳护苗”普法志愿服务项目,吸纳以学生和家长为主的853名志愿者加入,开展志愿活动60次。该项目被评为泰州市志愿服务“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泰州市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一批”先进典型。
聚焦“三类群体”,把握关键点,重点对象早预防。聚焦“事实孤儿”。协调民政、公安等部门落实困境儿童保障金。聚焦留守儿童。以“关爱童年·守护花蕾”阳光行动为依托,对留守儿童进行物质救助和精神帮助。聚焦困难儿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童享阳光”公益出行主题党日活动,发动20名党员志愿者“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儿童,该活动获评靖江市“十佳”主题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