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改造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
日期:06-14
新中国成立初期,靖江私营商业规模小、资金少,以经营南北货、粮食、百货、绸布业为主。1953年,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精神,中共靖江县委首先对全县粮食、百货、绸布3个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实行经销或代销、控制商品批发、定期编制进货计划、价格管制等,逐步将其纳入国家计划经济的轨道。
1954年,县委摸清全县手工业作坊情况后,决定积极发展铁、木、竹等业。是年冬,县手工业管理科成立,主管铁、木、竹器生产。1955年,县手工业生产合作联合社成立。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省、地委有关部署,县委召开全县手工业代表会议,推进手工业合作化进程。合作的组织形式有手工业生产供销小组、手工业生产供销合作社。1956年,手工业合作化进入高潮。全县组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24个、合作小组11个,入社的手工业从业人员2206人,占从业总人数80%。
1954年12月1日,私营企业裕纶纱厂在全县第一个实行公私合营。至1956年底,全县共有23家私营企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其中19家改造为地方国营或公私合营,2家并入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余的转入了手工业合作社。
手工业、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使靖江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集体经济成分占绝对优势;原来的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广大职工群众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全社会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1956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492万元,比1949年增长2.61倍;社会商品零售额2253万元,是1949年的1.53倍。
(摘自《靖江市革命老区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