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0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靖江日报

我市严查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日期:06-14
字号:
版面:第A03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次电动三、四轮车整治行动重点严查违法载人(驾驶载客电动三、四轮车,乘坐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驾驶载货电动三轮车,不得载人)、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擅自拼装改装上道路行驶、闯红灯、逆行、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停放等行为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陆环宇 通讯员毛露)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自5月9日起,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已查处电动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0余起,其中未悬挂车牌152起、闯禁区33起。

  6月10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人民路与康宁路路口附近拦下一辆电动三轮车。民警耐心向车主陈某普及电动三、四轮车的禁区范围,陈某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下次一定注意。最终,陈某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10分钟后,在人民路与江平路路口、车站路与江平路路口,分别有1辆非法载人的载货电动三轮车被民警拦下。经民警劝说,两名违法行为人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民警对他们作出警告教育的处罚。

  本次整治行动中,电动三、四轮车未悬挂号牌被查处的情况较普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电动三、四轮车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悬挂机动车号牌。电动三轮车(把式的),注册登记车辆类型应为普通三轮摩托车(需D证);电动三轮车(盘式的),注册登记车辆类型应为三轮汽车(需C4证);电动四轮车(小、微型),注册登记车辆类型应为小型新能源汽车(需C1证)。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全方位、全时段的整治措施,持续对电动三、四轮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